1. 什么是三权分立?
2020-07-20


大家知道,美国的政府实行三权分立 (tripartite system of separation of powers)。

在英文中,常用其它两个词汇来表述。一个是separation of powers,直译的话就是分权。另一个是check and balances,一般翻译为制约与平衡。在美国,可能后者听到得更多一些,因为这是三权分立的目的所在。

所谓三权分立,就是将政府的三种权力,即立法权、行政权和司法权,分别交给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管辖,以相互制约,保持平衡。

具体来说,美国的政府是这样设计的:

国会行使立法权,负责制定国家法律并批准政府所需的资金。

总统行使行政权,负责实施和管理由立法部门制定和资助的公共政策,对外代表美国政府。

最高法院行使司法权,负责解释宪法和法律,并将其解释应用于提出的争议。

世界上很多国家实行三权分立。但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三权分立,仍然是众多民主政体中最彻底的。

比如,英国、日本、和加拿大都采取三权分立。但是,这些国家采用的都是议会制,也称内阁制,行政机关的领导由来自立法机关的多数派担任,而内阁成员也都来自执政党的议员。所以,在这些国家,行政权和立法权并不完全分离,而是有相当程度的相互交叉。

相比使用总统制的民主国家来说,议会制的政府因为议会和政府的立场比较一致。其中的利弊就不在这里多分析了。

还有一点,英国是王国,原来其立法、行政、司法权都在王室。以1215年的大宪章为代表,权力逐渐由议会、政府、法院行使三权。英国女王王权基本上是象征性的。

英国女王在名义上还是是十五个英联邦国家的君主,但事实上每个国家都为独立主权国家。

在美国,总统和众参两院都是分开选举的,所以,行政部门和立法部门各自有着更多的独立性,而缺乏一致性的保证。

而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由总统提名、参议院批准任命。为保证司法独立,大法官是终身的,很大大法官可能在位几十年。所以,大法官对美国政体产上的影响可能比总统更加长远。


主要参考资料:

    维基百科:权力分立

    百度百科:美国宪法里的三权分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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